《吕氏春秋.察微》:“鲁国之法,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,有能赎之者,取其金于府。子贡赎鲁人于诸侯,来而让不取其金。孔子曰:‘赐失之矣,自今以往,鲁人不赎人矣!’”鲁国有条法律,凡是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当了奴
司马迁在《报任安书》中谈道:“我写作《史记》,就是为了探究天道与人事的相互关系,通晓古今历史发展的变化,成为有独特见解的一家学说。”后以“一家之言”指有独到见解、自成体系的学术专著,又作“一家之书”、
《史记.张释之冯唐列传》:“释之免冠顿首谢曰:‘法如是足也(法律规定盗宗器物者弃市,这样处置罪犯也就够了。意不能再加重)。且罪等,然以逆顺为差(意思是罪行和处刑要相适,量刑时,要根据罪情的轻重恰当处理
源见“方朔偷桃”。为咏桃的典故。唐蒋防《玄都楼桃》诗:“红软满枝须作意,莫教方朔施偷将。”
同“醉玉颓山”。宋石孝友《满庭芳.次范倅忆洛阳梅》词:“当年,吟赏处,醉山颓倒,飞屑成堆。”主谓 形容醉态。语本南朝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容止》:“嵇康身长七尺八寸,风姿特秀……山公曰:‘嵇叔夜之为人
同“羲皇上人”。元 杨维祯《题陶渊明漉酒图》诗:“义熙老人羲上人,一生嗜酒见天真。”
比喻关系疏远。《剪灯余话·何思明游邺都录》: “此男子在世,不能恭友兄弟,视为秦越,轻灭大伦, 唯重财利, 受此报也。 ” ●唐韩愈《诤臣论》:“而未尝一言及于政,视政之得失,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,忽焉
《尹文子.大道上》:“齐有黄公者,好谦卑。有二女,皆国色。以其美也,常谦词毁之,以为丑恶。丑恶之名远布,年过而一国无聘者。卫有鳏夫,时冒娶之,果国色。然后曰:‘黄公好谦,故毁其子不殊美。’”古时齐国黄
同“阶庭兰玉”。清唐孙华《寿王随庵八十》诗:“莫叹阶前兰玉少,文孙***早嶙峋。”
同“车过腹痛”。清赵翼《哭杭廷宣之讣》诗:“过车三步他年痛,许剑千金旧日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