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五店
即今福建同安县南刘五店。与厦门对峙,直达外洋,为海防要地。清乾隆五十四年(1789)置刘五店巡司于此。
即今福建同安县南刘五店。与厦门对峙,直达外洋,为海防要地。清乾隆五十四年(1789)置刘五店巡司于此。
明景泰七年 (1456) 置,属陕西行都司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63高台所: “曰高台者,以其地稍高,控扼戎番之要冲也。” 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为高台县。
即日噶努布宗。今西藏曲水县东北聂当。清乾隆《卫藏通志》卷4:“前藏七十里至业党。”见“日噶牛城”。
在今湖南桑植县西北五十里。旧为桑植安抚司驻地。《清一统志· 永顺府》: 美坪峒 “旧桑植安抚司,领美坪、朝南、那步、人士、黄河、鱼龙、夹石、苦南、杆坪、蚕寮、金藏、拓山、烂洞、黄家、板山、龙潭、书洛等
在今浙江天台县北天台山中。《徐霞客游记·游天台山日记(后)》: 崇祯五年 (1632) 三月十七日,“至寒风阙”,即此。
蒙古宪宗七年(1257)置邵甸千户,元至元十二年(1275)改邵甸县,后属嵩明州。治所在白邑村(今云南嵩明县西三十三里白邑)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:“名为束甸, 以束为邵。”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后废入
在今山西太谷县西南。《清一统志 ·太原府一》: 胡谷水 “西北入祁县界,合侯谷水”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改嵩州置,治所在武陵县 (今湖南常德市)。大业初改武陵郡。唐初复为朗州。天宝初又改为武陵郡,乾元初复为朗州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常德市及汉寿、桃源县地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
亦作洪水河。在今新疆伽师县境。为喀什噶尔河歧流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68: 乌兰乌苏河“又东入伽师县境,出龙口桥,分支为洪水河”。《清史稿·长龄传》: 道光七年 (1827),平张格尔之乱,战于沙
一名上霄峰。在今江西星子县北庐山,距星子县二十五里。《水经·庐江水注》: “庐山之南有上霄石,高壁缅然,与霄汉连接。秦始皇三十六年,叹斯岳远,遂记为上霄焉。上霄之南,大禹刻石,志其丈尺里数,今犹得刻石
五代楚置,即今湖南东安县西南二十里紫溪市镇。北宋雍熙元年(984)升为东安县。五代楚分零陵县置东安场,治今湖南省东安县南紫溪。以近东安江为名。北宋雍熙元年(984年,一作太平兴国七年〔982年〕)升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