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董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属镇边厅,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。傣语 “勐”为地方,“董” 为集中,意即集中的地方。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属镇边厅,后于此置勐角董土千总。傣语 “勐”为地方,“董” 为集中,意即集中的地方。
即杀虎林。在今河北栾城县西北十五里乏马铺。《续通典》作杀狐林。
清置,即今四川雷波县东北六十里箐口乡。有把总驻防。
唐贞观中置,为芝州治。治所在今广西忻城县。天宝初为忻城郡治,乾元初复为芝州治。北宋属宜州。南宋属庆远府。元属庆远路。明弘治间降为忻城土县,属庆远府。1928年复改忻城县,属广西省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
在今安徽祁门县西十五里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 项羽 “立诸将为侯王,番君将梅鋗功多,故封十万户侯”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20徽州: 梅鋗城 “在祁门县西十五里。吴芮之将。项羽立诸将为侯王,鋗功多,封十万户
五代宋初置,治所在今甘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。后废。
明正统中置,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盏达冈 (今云南盈江县西北八里莲花山)。清属腾越厅。1917年改置盏达行政区。1932年改置莲花设治区。明正统年间置,治今云南省盈江县西北莲花山。后入于缅甸。清平滇后又
战国宋邑,后属楚。在今河南永城县东北六十里芒山镇。《战国策·秦策四》: 楚人黄歇说秦昭王曰,“秦、楚之构而不离,魏氏将出兵而攻留、方与、铚、胡陵、砀、萧、相,故宋必尽”。秦置砀县及砀郡。古邑名。春秋属
即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东南太河乡。1939年3月,国民党顽固派制造了太河惨案,杀害八路军官兵十余人。
北宋咸平四年(1001)置,属泾州。治所在长武城(今陕西长武县西北三十里泾河南岸)。五年废。大观二年(1108)复置, 元至元十一年(1274)废入新平县。明万历十一年(1583)复置,属邠州。移治今
唐开元十七年 (729) 置羁縻州,属黎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泸定或石棉、汉源等县境。北宋以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