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西汉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南三十里张夏镇。东汉改为山茌侯国。三国魏改为山茌县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东南张夏镇。属泰山郡。东汉改名为茌县。
在今福建晋江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9泉州府晋江县“洋屿”条下:“《志》云,岱屿相连者为白屿,耸出江中,为洛阳、圣姑、北镇、石湖诸港湍流分汇之处,而左右多沉沙,迁徙不常,屡为商舶患。”
在今浙江遂昌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4遂昌县:大坪田“在县东北四十里。《闻见录》:大坪田道通汤溪、武义、宣平,为县境要口”。
清宣统元年 (1909) 置,属奉天省。治所在大肚川 (今吉林辉南县东南抚民镇)。以地在辉发河南岸,故名。寻移治谢家店 (今辉南县东南辉南镇)。1913年改为辉南县。清宣统元年(1909年)置,治今吉
北魏平城宫内正殿。在今山西大同市北。《魏书·高宗纪》:太安四年(458)三月,“起太华殿”。同书《高祖纪》:皇兴五年(471),孝文帝“即皇帝位于太华前殿”。太和九年(485)二月,“癸未,大飨群臣于
即今甘肃安西县西南三十里瓜州乡。《清一统志·安西州》: 新瓜州城 “本朝雍正十三年吐鲁番为准噶尔所扰,其酋额敏和卓率所部回民内附于安西镇西,筑五堡居之。头堡在镇西南五十五里,……别于头堡数里之内,筑新
元末置,属播州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余庆县西北余庆司(敖溪镇)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改为余庆长官司。元末置,治今贵州省余庆县西北敖溪镇。属播州宣抚司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年)改为余庆长官司。
①北宋置,属中江县。即今四川中江县东南二十里临津乡。②北宋熙宁五年 (1072) 废临津县置,属普安县。即今四川剑阁县东南一百三十里香沉镇。
北齐置,属西楚州。治所在阴陵县(今安徽定远县西北)。后废。
在今河南洛阳市南。《元和志》 卷5河南府河南县: 通津渠 “在县南三里。隋大业元年,分洛水西北,名千步碛渠,又东北流入洛水,谓之洛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