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清光绪年间置,在今新疆哈密市东南星星峡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80哈密厅: 星星峡驿,“ 《康熙图》 作喀拉岭,两山夹峙,凿石为路。防兵十,旅店四,井水味淡而微。《侍行记》 谓水苦咸。盖今昔不同也”
①又作泲水。古四渎之一。包括黄河南、北两部分。《尚书·禹贡》: “导沇水,东流为济,入于河。” 当指黄河以北部分; 又 “溢为荥,东出陶丘北,又东至于菏,又东北会于汶,又东北入于海”。指黄河以南部分。
①西晋太康元年 (280) 改阳安县置,属桂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南资兴市东南旧市。隋初废。②唐武德元年 (618) 置,属昆州。治所即今云南晋宁县东北三十二里晋城镇。《徐霞客游记·滇游日记四》: “晋时,
一作百家坪。即今湖南宁远县北五十六里柏家坪镇。镇西有舂陵故城遗址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 卷1宁远县图: 县北有柏家坪市。
即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中旗。清顺治六年 (1649) 置,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(阿腾席连镇)。民国间属绥远省,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8年与扎萨克旗合并,改设伊金霍洛旗。旧旗名。1
唐置,治所在比景县(今越南义静省境)。贞观八年(634)改为景州。后废。
①一名沙市。即今湖北荆沙市沙市区。唐代为江陵府重要市集。杜甫《送王十六判官》诗云:“买薪犹白帝,鸣橹已沙头。”元稹《泛江玩月十二韵》诗:“阗咽沙头市。玲珑竹岸窗。”《舆地纪胜》卷64江陵府:沙头市“去
亦名山达关。在今云南保山市东北七十五里。《清一统志·永昌府》:山塔关“在保山县东北七十五里阿章寨。亦曰山达关”。
在今安徽歙县南二十五里。《晋书·孔愉传》:“惠帝末,东还会稽,入新安山中,改姓孙氏,以稼穑读书为务,信著乡里。后忽舍去, 皆谓为神人,而为之立祠。”《寰宇记》卷104歙县有孔灵邨,“在县南二十五里”,
①亦名太蓬山,蓥华山。在今四川什邡县西北五十五里。《方舆胜览》卷54汉州:大蓬山“在什邡县。高岩矗天而立,瀑布飞落,最为奇观。有保圣院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7什邡县:大蓬山“在县西五十二里。高岩矗天,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