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省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唐武德七年 (624) 改淳民县置,属藤州。治所在今广西藤县西北一百二十里。北宋开宝三年(970) 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七年(624年)以淳民县改名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西北,属藤州。北宋开宝三年(9
在今安徽当涂县城北。唐李白有 《陪族叔当涂宰游化城寺升公清风亭》 诗。
在今河北威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威县:“洺水,旧在县西。自鸡泽、平乡县界,流经县境,合于漳河。故隋以洺水名县。今与漳河俱徙流入平乡县境,旧迹遂湮。”古水名。又称水。
亦作藤越县。元至元十一年 (1274) 置,为腾越州治。治所即今云南腾冲县。二十五年(1288) 废。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1274年)置,治今云南省腾冲县,属腾越州。二十五年废。
明洪武三十一年 (1398) 置,属山东都司。治所在今山东威海市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6: 威海卫 “领左、右二千户所。卫城周六里有奇”。清雍正十二年 (1734) 省入文登,移温泉镇巡司驻此。光绪八年
北魏置,属益州(西益州)。治所在今四川广元市东北嘉陵江东岸竹坝河口附近。《魏书·邢峦传》:“萧衍辅国将军任僧幼等三十余将,率南安、广长、东洛、大寒、武始、除口、平溪、桶谷诸郡之民七千余户,相继而至。”
即今新疆策勒县。《清一统志·和阗》:齐尔拉村 “旧对音作齐喇,又作策勒,作努喇”。1919年置县佐于此。1929年改置策勒县。民国曾问吾 《中国经营西域史》 记载: 1912年6月在此发生轰动中外的抗
即今贵州遵义县 (南白镇) 西泮水镇。清道光 《遵义府志》 卷6遵义县: 泮水场在 “城西百四十里”。
在今云南宣威市东北可渡乡,临可渡河。《清一统志·曲靖府》:可渡堡“在宣威州北可渡桥,今设巡司于此。有关”。
①隋开皇初改沙村县置,属建州。治所即今福建沙县东古县。《元和志》卷29汀州沙县:“因沙丘以为名。”一说因县境沙溪而得名。明《寰宇通志》卷49延平府《建置沿革》:沙县“以县有沙源也”。并云,沙源“在沙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