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阳县
1934年伪满由伊通、双阳二县合并置,属吉林省。治所即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。1945年9月复为伊通县。
1934年伪满由伊通、双阳二县合并置,属吉林省。治所即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。1945年9月复为伊通县。
在今北京市平谷县境内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平谷县:龙家务社“在县境,《屯政考》:县有水峪寺龙家务庄,旧有耕屯处”。
北周置,属资州。治所在磐石县 (今四川资中县北三里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资中、内江等市县地。隋开皇初废。北周武成二年(560年)置,治资阳县(今四川资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资阳市。保定五年(565年)移
在今山西交城县西北二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一》:石壁寨“在交城县西北石壁山上。一岭孤高,下视沟谷,极为险峻”。
即尼勒克设治局。治所在尼勒克(今新疆尼勒克县)。即“尼勒克设治局”。
在今河南上蔡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0上蔡县:杜沟“旧有沟凡五,东流入于澺水。后汉初,县令杜诗所浚,因名。蔡地西亢而东卑,五沟浚,民始无泛溢之患,故址犹存”。
即今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。清光绪 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 凤凰厅图: 北有草河长。民国徐曦 《东三省纪略》 卷10奉天省矿产表:本溪县草河掌产金。
即今江苏吴县北八里陆墓镇。清《乾隆内府舆图》:吴县北有陆墓镇。因有唐宰相陆贽墓,故名。
唐贞观元年(627)改平昌县置,属汾州。治所在今山西乡宁县西南五十二里西坡镇附近。八年(634)属慈州。《元和志》卷12吕香县:“因旧吕香镇为名。”五代周显德三年(956)废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元年(62
即大陵。在今河南临颍县东北十二里巨陵乡。《水经·潩水注》:宣梁陂水“东南入许昌县,径巨陵城北,郑地也。……京相璠曰:‘颍川临颍县东北二十五里有故巨陵亭,古大陵也”’。
又作郭布、高普。在今西藏东南部珞渝地区,墨脱县治西南八十九里处,沿雅鲁藏布江右岸。为珞巴语名。原隶属西藏地方政府管辖。1944年被印度政府非法占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