铅山州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升铅山县置,直隶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为县。
(铅yán) 元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升铅山县置,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。直隶江浙行省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铅山县。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升铅山县置,直隶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今江西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三里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为县。
(铅yán) 元至元二十九年(1292年)升铅山县置,治今江西省铅山县东南永平镇北。直隶江浙行省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铅山县地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铅山县。
清乾隆四十四年(1779)改底木达屯置,属美诺厅(后改懋功屯务厅)。即今四川小金县北抚边乡。次年,设抚边营守备于此。
唐置羁縻州,属巂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东境大凉山地区。后废。
明置,在今贵州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西南。《清一统志·思南府》:九杵关“在婺川县北(南)三十里,通遵义界”。
①一名沙头市。即今湖北荆沙市。南宋陆游《入蜀记》:“过白湖,渺然无津。抛江, 至井子铺……日入,泊沙市。”即此。范成大《吴船录》卷下:“至荆南之沙头,宿沙头。一名沙市。”《宋史·河渠志》:“沙市,地本
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改八沟厅置,属承德府。治所即今河北平泉县。1913年改为平泉县。见“平泉县”。
1949年4月置,省会在安东市(今辽宁丹东市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东部。1954年撤销,大部分地区划入辽宁省,部分划入吉林省。旧省名。1949年置。省会安东市(今辽宁丹东市)。辖境相当今辽宁省东部和吉林省
①即今吉林永吉县西南双河镇。《吉林乡土志》:双河镇“东有倒木河,西有西大河,二川相抱,交会于镇北。自清同治初年,始有人来此领荒开垦,其后住户日益稠密,商贾云集,乃成村落。因命名为双河镇”。②清置,属绥
北宋置,属临海县。即今浙江临海市东北二十里大田镇。(1)在天津市汉沽区西北部,北濒蓟运河。面积11平方千米。人口 8840。镇人民政府驻大田庄,人口 2300。明初由田姓建庄,始称“西田庄”,简称田庄
①北魏正始中置,治所在今四川广元市东北。以界内三泉山为名。后废。唐武德四年(621)复置,为南安州治。八年(625)属利州。天宝元年(742)属兴元府,移治今陕西宁强县西北阳平关。北宋升为大安军。南宋
春秋时齐邑。在今山东蒙阴县西北二十四里常路镇北。《左传》: 庄公九年 (前685),鲍叔帅齐师入鲁,鲁被迫杀公子纠,“管仲请囚,鲍叔受之,及堂阜而税之”。又,文公十五年 (前612),齐人为孟氏谋,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