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置,属广西都司。治所即今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。后废。
清置,属大鹏营。在今香港东佛堂洲。有把总驻防。
即今江西广昌县北三十里甘竹镇。明正统《建昌府志》卷9广昌县:“䇞竹塘市在麟角里。”清同治《江西全省舆图》卷3:广昌县北有甘竹市。
简称土南后旗。俗称角昂札萨克旗。清雍正三年(1725)设,属土尔扈特部。旗府驻地在今青海兴海县西北清沟河源一带,后迁今青海海晏县西北、祁连县东南。
即今黑龙江省巴彦县东北三十五里龙泉镇。民国《呼兰县志》卷1:巴彦州东北,“龙泉河屯(距州)二十五里”。
①在今浙江缙云县北十二里黄龙村。《明史·耿再成传》: “从取金华,为前峰,屯缙云之黄龙山以遏敌冲。” 即此。②在今安徽贵池市北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7贵池县: 黄龙山在 “府北五里,滨大江,有望江亭
当今哈萨克斯坦境之巴尔喀什湖(或吉尔吉斯斯坦之伊塞克湖)。唐李白《战城南》诗云:“洗马条支海上波,放马天山雪中草。”李阳冰《草堂集序》:“中叶非罪,谪居条支。”
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 “又东径忌置山南。山东即隐口浦矣”。
唐武德六年(623)置, 治所在恒安镇(今山西大同市)。七年(624)废。唐武德六年(623年)置,治恒安镇(今山西大同市)。七年省。
又称北齐石柱或石柱。在今河北定兴县西北二十里石柱村。石柱有“标义乡义慈惠石柱”刻铭及“大齐太宁二年”题记。《石柱颂》约三千余字,记述了北魏孝昌元年(525)至永安元年(528)间,杜洛周、葛荣起义及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