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将军
官名合称。即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,汉朝为重号将军,皆金印紫绶。两晋南北朝皆置。梁、陈指镇卫、骠骑、车骑三号将军。北魏有骠骑、车骑、卫三将军,又有中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隋朝则指内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
三将军指三重号将军,不同朝代所指也不完全相同。汉朝指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、皆金印紫绶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梁陈指镇卫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。北魏既有骠骑、车骑、卫三将军,又有中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隋朝以内军、镇军、抚军称三将军。
官名合称。即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,汉朝为重号将军,皆金印紫绶。两晋南北朝皆置。梁、陈指镇卫、骠骑、车骑三号将军。北魏有骠骑、车骑、卫三将军,又有中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隋朝则指内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
三将军指三重号将军,不同朝代所指也不完全相同。汉朝指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、皆金印紫绶。两晋南北朝沿置。梁陈指镇卫将军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。北魏既有骠骑、车骑、卫三将军,又有中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隋朝以内军、镇军、抚军称三将军。
官名。清末邮传部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邮传部左侍郎设。一人,特简。佐大臣管理本部事务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改邮传部侍郎为副大臣,员额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通进银台司置,掌接受中书、枢密院所下宣敕,登记后颁下,设发敕官三人,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承受中书省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,登记后宣布于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进奏院》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康熙九年(1670),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。额设满四人、蒙古二人、汉二人。分隶于满本房、汉本房、蒙古房各机构理事。秩从四品。掌章奏翻译、校阅等事。满、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、光禄寺少卿
官名。春秋时郑、战国滕国等置、掌理馆舍接待宾客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 “敝邑馆人之属也。”杜预注: “守舍人也。”《孟子·尽心下》: “孟子之滕,馆于上宫。有业履于牖上,馆人求之弗得。”
官署名。元仁宗延祐五年(1318)由上都应办所改立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,隶上都留守司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约下士二人,掌卷契文书之法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约中士,正二命;司约下士,正一命。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改御史台为肃政台,光宅元年(684)分置左、右,按右台监察京城外文武官僚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右御史台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以各部院通习法律者为纂修。乾隆七年(1742),律例馆并入刑部,仍设纂修官四人,以刑部司员兼充。掌纂修律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清朝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贵州、湖北、湖南等省设有。正七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