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班借职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借职承旨置,无职掌,为武臣低级阶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信郎。
武臣本官阶。宋初沿旧制置借职承旨,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改为三班借职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承信郎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借职承旨置,无职掌,为武臣低级阶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信郎。
武臣本官阶。宋初沿旧制置借职承旨,淳化二年(公元991年)改为三班借职,为小使臣之一。政和二年(公元1112年)易以武阶官之名,称承信郎。
授与爵位。古代授给爵位时,要举行一定的仪式,这种封授仪式,称为拜爵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于是募民能输及转粟于边者拜爵,爵至大庶长。”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测量长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陆军测量事务。
官名,清设此官。为火器营主官。清代康熙年间始置火器营,设鸟枪护军,每人鸟枪一支,并有子母炮,专司练习火器。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火器营》:“火器营,掌印总统大臣一人。总统大臣无员限(王公、侍卫内大臣、都统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太尉府置户曹,主民户祠祀农桑事。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,设右户参军,南朝宋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。
即“按察使”。官名。明置,为提刑按察使司长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纠官邪,戢奸暴,平狱讼,雪冤抑,以振扬风纪,而澄清其吏治。其官属有副使、佥事、经历、知事、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清沿明制,也置此官,称“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为中书门下属官,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,位在堂后官之上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唐朝边镇武官,位军镇大使、副使下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诸屯副长官,每屯置一或二人,从八品下,佐屯监掌本屯稼穑之事。宋初仅存空名而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,掌往来文移。唯大兴县有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