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右丞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置,属中书省,与中书左丞同号“左右辖”,协助宰相裁成庶务,位居执政。正二品。初员数不定,至文宗至顺元年(1330)定置一员。行中书省亦置,员数、品级同中书省。明初沿置,制如元朝,洪武十三年(1380)废。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二年(1261)置,属中书省,与中书左丞同号“左右辖”,协助宰相裁成庶务,位居执政。正二品。初员数不定,至文宗至顺元年(1330)定置一员。行中书省亦置,员数、品级同中书省。明初沿置,制如元朝,洪武十三年(1380)废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建中三年(公元782年)讨伐田悦,领兵将领李抱真、马燧以事素有嫌隙,因此诸军逗留观望,久无战功,德宗数遣中使和解之。
选官制度之术语。清制,吏部所选之官员,如不引见皇帝,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,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,称验看。
官名,王莽置,为九卿属官,分掌中都官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大司马司允,大司徒司直,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更名大司农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,大理曰作士,太常曰秩宗,大鸿胪曰典乐,少府曰共工,水衡都尉曰予
官名。南朝齐、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亦置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教育部置督学八至十六人,各省县教育行政机关亦置,掌视察学务,为北洋政府时期视学的改名。参见“视学”。
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始置,为临时机构,必要时在中央或各省设立,议决关于委任官的惩戒。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《文官惩戒委员会编制令》,改为常设机构。设委员长一人,由各官署长官兼任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始置,主侍侯,理家事。列侯在临终时关于后事的重大安排,均由家臣上奏、转达或者代表侯本人致礼,在家臣中其地位较高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臣。三国魏于家臣之上置家令,家
官名。明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始置递运所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分隶于府、州、县,掌运递粮物。清制唯江苏有府递运所大使一人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理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尚虞备用处之长官。初设时仅为侍卫班长,后定为管理大臣。由宗室王公、蒙古王公、额驸及满蒙大臣内特简。掌率所属侍卫,日常协同侍卫处护军营等入值宿卫。皇帝出巡时随扈,并备皇帝偶作垂钓之承应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