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书科

中书科

官署名 明清掌缮写册文、诰敕之机构。明洪武七年(1374)设直省舍人十人,隶中书省。九年改设中书舍人。十年改隶承敕监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中书舍人,改设侍书,入文翰馆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仍复旧制,设中书科署于午门外。宣德(1426—1435) 中内阁置诰敕,制敕两房。设中书舍人二十人及直文华殿东房,直武英殿西房、内阁诰敕房、制敕房中书舍人,并为从七品官。员无正贰,由历俸年深者掌印。掌理书写诰敕、制诏、银册、铁券等事。清顺治初年沿置,设中书舍人十二人,推资俸深者掌理科事。顺治九年(1652)设满洲记事官,同掌科事。康熙九年(1670) 改记事官为中书舍人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设满中书二人,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印; 汉中书四人,推资俸深者一人为掌科。三十六年增设管中书科事汉内阁学士一人。次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满、汉内阁学士各一人。掌理缮写册文、诰敕之事。下设笔帖式十人,供事八人办理科事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与内阁同时裁撤。


明清皆置。掌书写诰敕、制诏、银册、铁券等事。其官,明代有中书舍人二十人,从七品;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、直武英殿西房中书舍人、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,皆从七品,无定员。清代有稽察科事内阁学士、掌印中书、掌科中书、中书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中书科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中书科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秋官府

    官署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与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冬官府合称六府。以大司寇卿为长官,设小司寇上大夫、秋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。掌刑政,负责刑法的制订与执行,掌朝仪并负责接待四方使者

  • 立义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间曹操置,十六国西秦沿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专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班阶提高,拟飚勇将军等号。北魏孝文帝太

  • 恰克图佐理专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
  • 司服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
  • 总督河道

    官名。明置,掌治理河道。初称总理河漕,后改称总督河道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》。

  • 敕局

    即“详定编敕所”。

  • 中尚方令

    官名。三国魏分尚方令置,七品; 西晋沿置,东晋复并一尚方令; 皆隶少府。南朝梁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。隋朝因置,改名内尚方令,隶少府监。唐朝复名中尚方令,武则天垂拱元年 (685)除方字为中尚令。参见

  • 隐官

    官署名。指隐蔽的官府机构,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将司人而亡,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,已刑者处隐官。”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。

  • 专勾司

    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

  • 徕远司郎中

    官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