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司法院。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。设委员长一人,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,后改为专任;委员九至十一人,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。惩戒委员的任期,初为两年,后改为终身制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隶属于司法院。掌理各中央机关中事务官的惩戒事务。设委员长一人,初由司法院副院长兼任,后改为专任;委员九至十一人,其中须有三至五人曾充任简任法官职务的。惩戒委员的任期,初为两年,后改为终身制。
官名。亦称建康狱平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建康令。职掌与“廷尉平”略同,为高级审判官。《梁书·文学·庾于陵传》: “天监初,为建康狱平。”梁四班,陈七品。参见“建康三官”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婕妤祖母、母,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三司使祖母、母,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左右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等及团练使以上武臣之母。徽宗政和二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军营名。东汉时在雍县设立的兵营,即扶风都尉的驻地。三辅有陵园,为防止羌人入侵,破坏园陵,故在此驻军。《后汉书·安帝纪》:“(永初四年二月)乙丑,初置长安、雍二营都尉官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京兆虎牙、
见“怯薛”。
清朝赐称号嘉美诸王之制。凡初封亲王、郡王,均奉旨加给封号,称赐号,颁给册宝册印。其子孙承袭时,封号不变,册宝不换,仅在封册内增注承袭者姓名。亲王、郡王皆依赐号排定班位,次序。亲王依次是礼亲王、睿亲王、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年(公元1265年)置上都应办所,延祐五年(公元1318年)改为饩廪司,属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。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。
官名。即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。
官名。元置,为受给库主要官员,与提领共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受给库》。
同僭号。参见“僭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