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治委员会内政委员会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署名。清代刑部按省分司,各掌其省的刑狱。共十八司:江苏、安徽、浙江、福建、四川、湖广、陕西、河南、江西、山东、山西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奉天、直隶、督捕清吏司。每司除掌本省(区)刑狱外,兼掌在京
宋朝殿中省尚辇局属佐。详见“尚辇局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兼衔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皋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科道,如给事中、监察御史等官补授者为参议道,从四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亦称御正上士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在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至宣帝大象元年(579)省去御正中大夫期间,曾副御正下大夫主持司内事务。隋文帝开皇元年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掌急救受伤官兵。
清朝“军机大臣”之俗称。
官制用语,即量才授官。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,每等为一选。第一选为两府司录,次赤令、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、少尹,顺次至第十选,为中下县、下县簿尉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犹唐朝试官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五月丁亥,改礼部为司宗时,由原礼部旅下士改名,为春官府司宗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职掌参见“司宗上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