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主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
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,均称举主。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。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,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,则举主连坐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磨勘改官、官员除授差遣及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。依法举主须有一定员数和一定官职。被举者日后违犯名教或犯贪赃罪,则以不如举状连坐举主。
宋制,凡选人磨勘出官,官员接受差遣和举人应试时的推荐和保证人,均称举主。举主须由担任一定官职的若干人充任。选人出官和被荐官员的官诰上均须写上举主姓名,日后如有不合举状及犯罪等情,则举主连坐。
官名。五代后晋时司天监的长官。宋代间亦设置。参见“司天监”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军垦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邓艾传》:“为都尉学士,以口吃,不得作干佐,为稻田守丛草吏。”
官名。隋初州置士曹行参军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士曹行参军为司士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士参军事为司士书佐。参见“司士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,主任官、考核等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,秘书省属官。详“正字”。
元代镇戍兵的一种。探马赤,蒙古语,意为先锋官。蒙古国时期,从各千户、百户和部落中抽调士兵组成,作战时充当先锋。战事结束后驻扎镇戍于被征服各地。如成吉思汗于公元1217年命木华黎攻宋时,组成五投下探马赤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四品。
官署名。辽、金、元皆罢。设于都城内,管理民政。辽五京置使、副使。金诸京亦设,使正六品,下设副、判官。元大都城设左、右警巡院,隶大都路总管府,上都置警巡院,秩均正六品。设达鲁花赤、使、副使、判官。官署名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东宫礼仪。秩从六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詹事院。秩从六品,司赞礼仪。佐官为赞仪,从七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 设都尉。 管理母羊之牧养。隶太仆寺司羊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