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乐师

乐师

乐官。《吕氏春秋·孟夏》:“乃命乐师,习合礼乐。”高诱注:“乐所以移风易俗,荡人之邪,存人之正性,故命乐师使习合之。”《周礼》春官有乐师,下大夫四人,上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。其职掌教国小乐舞、乐仪。凡国家礼乐之事,掌其乐政。隋朝太常寺太乐署置八人、清商署置二人,从九品,掌教习声乐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乐正。

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国学之政,以教国子小舞,教乐仪。见《周礼·春官·乐师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辰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辰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
  • 审录官

    官名。金朝置。为奉朝廷派遣,理问刑狱、审查诉讼案牍和纠察官员等。设于世宗大定 (1161—1189)间。官名。金代临时派遣,其职掌是与监察御史分诣诸州考核官吏。天眷三年(公元1140年)温都思忠曾任此

  • 直崇政院

    官名。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名枢密院直学士。

  • 军功曹

    官名。石勒为十六国汉安东大将军时置,掌参议军政大事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乃引张宾为谋主,始署军功曹。”

  • 遗表

    文书名。宋朝官员临终前所撰表文,死后由其家属申报朝廷,称遗表。朝廷则给予其家遗表恩泽,许补荫若干人。

  • 年劳补官法

    宋朝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俗称出职法,亦称流外出官法。吏人任职至法定年限,可补授将仕郎(迪功郎),并可免铨试直接注授差遣。枢密院、三司吏人,可补三班借职以上武官; 内廷诸司主吏、三司大将,可补三班借职等

  • 四角

    南匈奴贵臣合称。指左贤王、左谷蠡王、右贤王、右谷蠡王。皆单于子弟,可依次继承单于位。匈奴国君单于的四位辅国的最高贵的官员,即左、右贤王和左右谷蠡王。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“其大臣贵者左贤王,次左谷蠡王

  • 建设局

    民国时县政府所属各局之一,掌理全县土地、农矿、森林、水利、道路、桥梁、工程、劳工、公营业等公共事业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
  • 钱粮衙门

    即“三旗庄头处”。

  • 录南台尚书事

    十六国夏置。《晋书·赫连勃勃载记》:“乃于长安置南台, 以璝领大将军、雍州牧、 录南台尚书事。”职类录尚书事。参见“南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