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五品,隶上都留守司,掌宫内灯烛等务。原为典设署,武宗至大四年(1311)改为局。置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
官名,汉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厌次侯爰类,以慎将元年从起留,入汉,以都尉守广武,功侯。”
官名。唐代宗大历十二年 (777)改上都留后院为上都知进奏院而置,为进奏院长官。主持藩镇设在京师官邸之邸务,领以大将,亦称邸官,掌朝廷与本镇间诏令、章奏及各种文书的承传。唐末藩镇跋扈,诸镇皆置,进奏官
官署名。辽朝置,负责钱币铸造等事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宗庙祭祀之礼。一说与“大宗伯”同。《礼记·杂记》: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宗谓大宗伯也。相佐威仪。”参见“大宗伯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四年(788)以后置,与左右街大功德使、东都功德使总领僧、尼之籍及功役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催长。所设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为国用司长官,以宰相兼任,总管国家财政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再置,开禧三年(1207)废。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6)置,为制国用使司长官,以中书平章政
外交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二月三日公布的《国际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条例》规定,全权代表三人,由外交部呈请国民政府就富有外交经验资望人员或现任驻外大使、公使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主管玉门关的军务,领营兵。张骏时隶沙州刺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