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兆府司竹监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竹园的养植和采伐。设管勾领监事,秩从七品。下设司吏一人,监兵百人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竹园的养植和采伐。设管勾领监事,秩从七品。下设司吏一人,监兵百人。
满语。本义为“有用”、“成材料”,引申为“听差的人”、“听用的人”。清朝内外衙门中无品级的管事人员、随营听用的各项匠人、医生等,统称拜唐阿。吏员名。清置,为衙门中无品级管事人或听差人。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① 官署名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 “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。”颜师古注:“黄门之署,职任亲近,以供天子,百物在焉。”汉、魏、两晋、南朝、北魏皆置。参见“黄门令”。②唐朝官署名。玄宗开元元
官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知南院枢密使事下。
帝王祝告天地宗庙,册立后妃,封赏臣子所用的文书。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“太史秉书”,“御王册命”。后用指册立或册封之事。(1)亦作策命,为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。册命之制,在西周以前即已产生,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见“诏”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