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齐辖喇哈番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郎中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郎中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《晋书·崔洪传》:“武帝世,为御史治书。”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,为大予乐令的副贰长官,助令掌伎乐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参看“大予乐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官名。西周置。见《丰尊铭》。职掌不详。
见“东路蒙古军元帅府”。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参与某官政事,多用于平尚书之事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 “(冀)十日一入,平尚书事。”李贤注: “谓平议也。”官吏参与评议朝廷某项政事叫“平”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每朝会,与三公绝席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锋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