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农校尉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置,掌屯田事务。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,唯任稍低,郡国大者置中郎将,小者置此,秩比二千石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元帝咸熙元年 (264) 罢诸田官,遂改任太守。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,统诸县如太守。参见“典农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汉末曹操置此官,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、民政和租赋,相当太守,魏末废。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,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,小的称校尉,比典农都尉高一级,典农都尉相当县长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(196),曹操置,掌屯田事务。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,唯任稍低,郡国大者置中郎将,小者置此,秩比二千石。三国魏沿置,六品。元帝咸熙元年 (264) 罢诸田官,遂改任太守。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,统诸县如太守。参见“典农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汉末曹操置此官,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、民政和租赋,相当太守,魏末废。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,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,小的称校尉,比典农都尉高一级,典农都尉相当县长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。
官署名。简称贵州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02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、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
长官的下属官吏,也称“属僚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登传》:“接待僚属,略用布衣之礼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,为王国属官,掌乐人,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为王国官属,秩比四百石,掌管乐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①天子、王侯的侍从近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冏命》: “其侍御仆从,罔非正人。”孔安国传:“虽给侍进御,仆役从官,官虽微,无不用中正之人。”《史记·乐毅列传》: “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,不察疏远之行
参见“统领官”。清代军制,两标(团)为一协(旅),协置统领,又称协领。参看“协领”条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署名。唐朝户部四司之一。高宗登基(649)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司设。为户部之头司,龙朔二年(662),改称司元司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,改称地官司,中宗神龙元年(705)
官名。北周置,省称诚议。为无职掌散职,多作为加官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正六命。北周加诚议大夫者, 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》卷九所引隋翊师大将军仪同三司大内史大纳言扶风
官名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,掌管各地汉军军户。至元五年(1268)罢,改由州县民官管理军户。参见“奥鲁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使新造棼昌勃苏”。鲍彪注: “楚官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