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卫司令丞
官名。金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世宗才人、宝林位各设典卫司,属宣徽院。主官为令,下设丞、直长。泰和五年(公元1205年)以崇妃薨罢。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复设。
官名。金大定二十九年(公元1189年),世宗才人、宝林位各设典卫司,属宣徽院。主官为令,下设丞、直长。泰和五年(公元1205年)以崇妃薨罢。兴定元年(公元1217年)复设。
唐五代三省皆置,凡百官诣宰相,皆以其引接。流外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,分班在省中直日,处理日常事务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。凡补班分为多途: 裁缺候补者,回避开缺候补者,丁忧服满候补者,终养事毕候补者,病痊候补者,降革开复候补者,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,等等,皆由部铨选,依例补用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设。经理存款放款,买卖荒金荒银,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。总行设北京,各大商埠设分行。置总办一人,副总办一人,由政府派充。理事四人,监事三人,由股东会选任。三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向山泽农家征收织布用的葛和苎麻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葛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。凡葛征,征草贡之材于泽农,以当邦
官名。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司藏署,有令及丞,又别领仗库、典作二局。隋唐沿置,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库藏财货、出纳、营缮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,以理军中词讼。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仍置断事司,设断事,正六品,副断事,正七品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尚书省都曹长官,协助尚书令、仆射综理各曹事务,位居诸尚书之首。为之者多兼侍中,常迁为尚书令、仆射或三公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全称“镇守盛京等处将军”。清朝盛京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顺治元年 (1644)设留守大臣一人,驻盛京。三年 (1646) 改称昂邦章京,康熙元年 (1662) 改称镇守辽东等处将军,四年改称镇守奉
官署名,元朝置,秩从一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省治隆兴 (今江西南昌),又称隆兴行省,统江西、福建地。十五年,另置福建行省,寻将江西行省併入福建。不久,又立江西行省于赣州。十六年,还治隆兴
官名。北齐置于诸关,掌关隘守卫,控制人员进出,属护军府。从九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齐置,属东西南北四中府,掌守关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