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更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属官,分别称为典天更、典东更、典北更、典翼更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王府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属官,分别称为典天更、典东更、典北更、典翼更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胶工下士以佐其职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宋哲宗元符三年 (1100) ,改太府寺市易案置,掌平抑市易物价。南宋户部右曹亦置,掌平抑全国物价。
唐五代带三省官衔兼官者给三省所纳之资。晚唐五代藩镇及使府参佐、州县官员带中书、门下、尚书省检校官,皆需纳钱,检校太师、太尉纳钱四十千,检校太傅、太保三十千,检校司徒、司空二十千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(92
军事委员会所属的特务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前身是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国民党秘密组织复兴社的特务处,由戴笠主持。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扩展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,简称军统局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委署主事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,掌舟船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命舟牧覆舟,五覆五反,乃告舟备于天子焉。”郑玄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”官名。掌管舟船的官员,《礼记·月令·季春之月》:“命舟牧覆舟。”注:“舟牧,主舟之官也。
奉宸苑所属机构。清置,以奉宸苑郎中一人兼管,下设值年员外郎一人,苑丞二人,苑副二人,掌斋宫的陈设、洒扫等事。
隋唐以后对中央行政机构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之总称。隋朝始设。初称吏、礼、兵、都官、度支、工,寻改都官为刑部、度支为民部。唐高宗登基(649),改民部为户部。秦汉时,九卿分掌中央行政事务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凡辖县较少、政务较简或财赋一直较薄的道,为三等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