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需局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下辖建筑科、购办处、军需学校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需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,下辖建筑科、购办处、军需学校。北洋政府时期改称“军需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 见《从盨铭》。参与土地宅邑的交付事宜。职位大小与具体职掌不详。
郡守的属员。《汉书·儒林传序》:“先用诵多者,不足,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,文学掌故补郡属,备员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班。陈沿置,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佛教官名。西夏置为佛教高级职称。可出任功德司副使,参与译、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 “(诠)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。“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六○)。
官名。东汉置,隶少府所属钩盾令,员一人,秩二百石。鸿池,池名,在洛阳东。官名,汉置,属少府钩盾令,俸二百石,掌鸿池。鸿池,池名,在洛阳东二十里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》。
官名。唐制为赤县令之一。参见“赤县令(1)”。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上士八人,中士十六人。佐助大行人掌九仪之宾客摈相之礼。唐朝鸿胪寺司仪署置六人。明朝洪武十三年(1380)亦置,四人,从九品,初为殿庭仪礼司序班,后改隶鸿胪寺。②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夏采置,但权限更大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司长官,掌帝王丧葬事务。下设小夏采上士以佐其职,领守陵上士、守墓中士、职表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齐置,领左右府长官,后于其上置领左右大将军,遂降为次官。从三品。隋初沿置,为左、右领左右府次官,员各二人,佐大将军掌府事,从三品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为领左右府的长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