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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需监
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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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刑部北京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
  • 祭奠国信使

    官名。宋、辽之间所派祭奠对方亡故皇太后或皇帝的使臣,因皆带国书故名。简称祭奠使南宋与金之间称吊祭使。官名。宋辽均置,为宋辽之间祭奠对方亡故的皇太后或皇帝的特遣使。宋金之间称吊祭使。

  • 京师高等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
  • 总军需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粮饷服装等事务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
  • 同知转运使

    官名。辽金置,辽制地位在转运使下;金制秩从四品,地位在转运副使(秩正五品)之上。

  • 鹰扬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、两晋沿之,是杂号将军中地位较高者,西晋时曾作为荆、兖等州刺史的加官,魏、晋皆五品。十六国前燕、前秦亦置。南朝宋为五品。梁时地位明显降低,武帝天监七

  • 街司

    宋朝左右街司省称。

  • 右六司

    官署合称。渤海国智、礼、信部及支司戎、计、水部总称。

  • 独坐

    御史中丞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(御史)中丞为独坐、为中宪”。参见“三独坐”。

  • 都院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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初隶三司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隶司农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