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资升等
元代缩减官员升等年资的一项规定。据《元史·选举志》记载,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诏:“外任流官,升转甚迟,但历在外两任,五品以下并减一资。”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诏“四品以下诸职官, 不分内外, 普减一资,有出身应人流品者,考满任回,依上优减资。”天历元年(公元1328年)诏:“以兵兴, 内外官员供给繁劳,在京者升一等, 至三品止;在外者减一资。”
元代缩减官员升等年资的一项规定。据《元史·选举志》记载,大德九年(公元1305年)诏:“外任流官,升转甚迟,但历在外两任,五品以下并减一资。”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诏“四品以下诸职官, 不分内外, 普减一资,有出身应人流品者,考满任回,依上优减资。”天历元年(公元1328年)诏:“以兵兴, 内外官员供给繁劳,在京者升一等, 至三品止;在外者减一资。”
官场用语。宋朝,大臣有罪例不诛杀,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,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,皇帝依奏降旨,择日宣麻再降之。这种渐次行贬,称为剥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大臣有罪,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,再由
北魏时为“吏部”别称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 “(元晖)迁吏部尚书,纳货用官,皆有定价,大郡二千匹,次郡一千匹,下郡五百匹,其余受职各有差,天下号曰‘市曹’。”
官名。辽朝弘义宫长官。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春秋时期称受天子之命得以自置官吏治理家邑的卿大夫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其官臣偃实先后之。”杨伯峻注:“官臣,据《周礼·大宗伯》‘六命赐官’郑玄注,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者为官臣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客省官员,在左客省使下。官名。辽置,为客省的佐官,地位在都客省、客省使、左客省使之下。见“客省”。
官名统称。北宋前期以称太子中允、太子赞善大夫、太子中舍、太子洗马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中大通四年 (532)置,掌出征军务。以使持节、都督瑕丘诸军事、安北将军、兖州刺史羊侃为之,随太尉元法僧北讨。权任甚重。军还,罢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赵王元年 (319)石勒以中垒将军支雄、游击将军王阳并领此职,专理胡人辞讼。后王阳统六夷辅佐石弘镇邺城。
见“湖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,品级虽然不高,但因系皇帝近侍,地位颇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