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
官名合称。唐朝节度使、州郡僚属的统称。
官名,掌批判文牍,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。唐代韩愈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》:“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楚尘埃间。”白居易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》:“趁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。”
官名合称。唐朝节度使、州郡僚属的统称。
官名,掌批判文牍,为节度使等官的属员。唐代韩愈《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》:“判司卑官不堪说,未免捶楚尘埃间。”白居易《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》:“趁向江陵府,三年作判司。”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祠祀令置。属太常,有丞,职掌祭祀。东汉复名太祝令。官名,即太祝令,西汉置,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:“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,武帝太
官署名。辽于五京均置,都虞侯司属南面京官。有都虞候以掌本道军事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主皇宫东门,领员吏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俸比千石,掌宫掖东门,有吏员十三人,卫士一百八十人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:“宫掖门,每门司马一人,比千石。本注曰:南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右厩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使职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郭子仪、李光弼等九节度之师围讨安庆绪,不置统帅,而授宦官鱼朝恩此号,监督诸军,犹监军使。其后又有左右神策军观军容使,唐僖宗中和三年(883),权宦田令孜为神策十军兼十二
选官制度。始见于周。定每三年一次。《周礼、地官、乡大夫》: “三年则大比。考其德行、道艺,而兴贤者、能者。”宋、元、明、清诸朝沿用以称乡试,每三年一次,于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八月在各省省城及京师举行考试,
官署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。世祖至元十八年(公元1281年)以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建为指挥使司,大德七年(公元1303年)奏改为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后定置都指挥使三人,秩正三品;副都指挥使二人,
①帝王当政叫在位。②居官任职。《尚书·虞书 ·大禹谟》“小人在位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忠显校尉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六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略佐骑尉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司约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