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簿尉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
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为将仕郎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
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年)改为将仕郎。
官名。① 西周始置,为辅弼君王的重要大臣。相传周初与太师、太傅并号三公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。”春秋沿置,辅导君王,执掌军政。战国后废。西汉平帝元始元年
七曹即七兵,又称七曹郎。参看“七兵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掌邺市。见《北齐书·宋游道传》。
官名,三国蜀置,将军征伐时,掌督后方军务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李严传》:“八年,(李严)迁骠骑将军。以曹真欲三道向汉川,亮命严将二万人赴汉中。亮表严子丰为江州都督督军,典严后事。”
官名。辽、金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副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
官名。东魏置,检括隐漏户口。《魏书·高崇传》: “兴和初,(高子儒)除兼殿中侍御史。时四方多有流民,子儒为梁州、北豫、西兖三州检户使,所获甚多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官名。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(1626)九月登基后设。八旗中每旗设二人,共十六人。与总管旗务之八大臣共理国政,掌察办本旗事务,审断词讼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南京(今河南开封)的房屋地产管理机构。参见“店宅务”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管房地基,征收官钱,检料修造,摧毁房舍。其官有管勾四员,正九品,各以二员分为左右厢。属员有攒典,左右厢各五人
官名。即“典属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