别食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保定元年(561),(炽)进封邓国公,邑一万户,别食资阳县一千户,收其租赋。”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,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。
北周封爵食邑制度。《周书·窦炽传》:“保定元年(561),(炽)进封邓国公,邑一万户,别食资阳县一千户,收其租赋。”其邑一万户是空有名义的虚封,能实际收到租赋的是别食之一千户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从七品。掌出纳文书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1、东汉宫名。《后汉书·孝献帝纪》:“迁太后于永安宫,大赦天下。”注:“《洛阳宫殿名》曰:永安宫周迴六百九十八丈,故基在洛阳故城中。”2、三国魏宫名,太后居此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后妃传》:“明帝即位,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主客司”。
周朝官方文告。《诗·小雅·出车》: “王事多难,不遑启居。岂不怀归,畏此简书。”毛亨《传》:“‘简书’,戒命也。邻国有急,以简书相告,则奔命救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古者无纸,有事书之于简,谓之‘简书’,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隶诸色人匠总管府。仁宗延祐三年 (1316) 改为提举司。
见“十飙将军”。
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七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从七品下。
爵名。上大夫别称。战国魏置。《吕氏春秋·慎小》: “吴起治西河,欲谕其信于民,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。令于邑中曰: “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,仕长大夫。”高诱注: “长大夫,上大夫也。”参见“上大夫”。
官名。西夏置,中书位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