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官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正、副军校(五、六品)及相当文官充; 军学、审计二处各设一人,制同司; 负责传达司、处长之命令。另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所设之海军处(时隶陆军部)下属机要、船政、运筹三司亦各设副官一人。
官名。民国时期,军队及军事机关都设副官,负责办理各项杂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置,分部、司、处三级。部副官四人,俱以正参领(正三品)以次军官充任,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承政、军制、军衡等六司及暂设之军实、军牧二司各设一人,以正、副军校(五、六品)及相当文官充; 军学、审计二处各设一人,制同司; 负责传达司、处长之命令。另,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所设之海军处(时隶陆军部)下属机要、船政、运筹三司亦各设副官一人。
官名。民国时期,军队及军事机关都设副官,负责办理各项杂务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服饰名。亦称素珠。清朝官服之一。用珠宝穿缀而成,每盘一百另八颗,中有四颗大珠,垂于胸前者叫佛头,背后者叫背云,另有三串小珠,称为纪念。用以分等第、别品秩。依典制所定,帝后、王公大臣以下,文职五品,武职
古代功绩分为五品,通常称为功绩五品,即勋、劳、功、伐、阅。《史记·高祖功臣侯者年表》:“太史公曰:古者人臣功有五品,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,以言曰劳,用力曰功,明其等曰伐,积日曰阅。”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预备马辔。额设御马司辔二十人,皇子司辔二人,皆以额鲁特蒙古充任。辖以司鞍长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举行恭谢大礼时置,以翰林学士充任,掌有关仪制之事。
官名。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。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,除经筵仪外,另有日讲,称“小经筵”。清初沿其制,于顺治十二年(1655)选满、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,定每年春、秋二季经筵之后,按日进讲,春讲到夏至日止;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马军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宋朝沿置,一员,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在正任防御使之上,从五品。武官名。见“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即温汤监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设此将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