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之别称。
唐制,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,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载,六事的内容为:“其一, 察官人善恶;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其四,察妖滑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其五
官名。明置,为蕃育署正副主官。见“林衡署”。
学校名。商代创设,以习乐为主。因为商代建立起一套神权政治体系,特别重视神道设教的方法,“乐”成为助祭媚神的重要工具。瞽宗取“瞽以诵诗,诗以入乐”之义,就是祀神乐祖之处,也是贵族子弟习乐的学校。至周代成
文书名。记述死去官员生平行事之专文,南朝时期即有之,唐、宋时期极盛行,多由逝者家属请名士草撰。
汉朝选取武官的方式之一。《汉书·地里志下》:“安定、北地、上郡、西河,皆迫近戎狄,修习战备,高尚气力,以射猎为先……汉兴,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、期门、以材力为官,名将多出焉。”注:“师古曰:六郡谓陇西、
官署名。南朝梁少府卿下属机构,有令、丞掌之。北齐太府寺置,有令、丞,又别领别局丞。隋朝隶太府寺,有令二员、丞六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隶少府监,升令品。唐初沿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少
辅佐官员统称。汉朝主要指地方官府属吏。如书佐、假佐之类。郡县属吏百石以下有斗食、佐史之秩,月俸八斛。南朝齐为公府僚属泛称,指从事中郎、仓曹掾、户曹属等等。隋朝则为州、郡、县低级官员泛称。官名,汉置,为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,西汉沿置。掌后宫中收藏币帛诸物,裁制补浣衣物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因詹事省,并属大长秋。东汉诸公主属吏有私府长,大长秋所属称中宫私府长。官名,汉置,为郡守国相之属官,掌私府之事。
科举制举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诏举,吴巩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