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勋官

勋官

官号。始见于南北朝,本以酬战士,其后渐及朝流。阶爵之外,更为节级。北魏陆续设其官号。然皆杂乱,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,名义即此,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。隋因其制改命为品。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(473—477)末,曾以勋官至辅国将军。隋文帝沿北周旧制,用赏勋劳。更增损而定为十一等: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开府仪同三司、开府仪同三司、上仪同三司、仪同三司、大都督、帅都督、都督,自从一品至七品不等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定为十二等: 上柱国、柱国、上大将军、大将军、上轻车都尉、轻车都尉、上骑都尉、骑都尉、骁骑尉、飞骑尉、云骑尉、武骑尉。自正二品上至从七品上。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改上大将军为上护军,大将军为护军。宋沿唐贞观定制,设勋官十二等。太宗淳化二年(991)定不得用以赎罪。仁宗康定二年(1041)又规定不系品位,此后形同虚设,无实际作用。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罢,惟存蕃官,蕃兵勋。金同唐、宋之制,设十二等。元朝改为十等。废云骑尉、武骑尉,并改品级为自正一品至从五品。除上柱国外,余止用于封赠。明制分为文勋、武勋。文勋十等:左、右柱国、柱国、正治上卿、正治卿、资治尹、资治少尹、赞治尹、赞治少尹、修正庶尹、协正庶尹。从五品以上官员,再考称职乃授勋。武勋十二等,除第一等改为左、右柱国外,余同前制,自正一品至从六品。初文、武授勋俱属吏部,后武勋改兵部。清朝废除勋官制。


因功勋受封者的称勋官。北周时用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,到隋唐渐及朝官。隋唐授给文武官员的勋号有十二,称十二转,一转最低,十二转最高。十二转为上柱国,视正二品;十一转为柱国,视从二品;十转为上护军,视正三品;九转为护军。视从三品;八转为上轻车都尉,视正四品;七转为轻车都尉。视从四品;六转为上骑都尉,视正五品;五转为骑都尉,视从五品;四转为骁骑尉,视正六品;三转为飞骑尉,视从六品;二转为云骑尉,视正七品;一转为武骑尉,视从七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·司勋郎中》。其后,历代多相沿。到明朝,文勋为十级,武勋十二级。文勋由吏部稽勋掌管;武勋由兵部掌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吏部、兵部》。清沿明制,吏部设六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司;稽勋掌勋级、名籍、丧养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吏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锦衣卫帅

    官名。明朝对掌管诒狱的锦衣卫指挥使的别称。

  • 翊卫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武臣阶官,从五品。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置。掌侍卫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国朝武选、武阶》。

  • 知六院事

    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弩父

    守亭小卒,又名亭卒、或褚,汉置,掌守亭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亭有亭长,以禁盗贼。”注:“《风俗通》曰:亭吏旧名负弩,改为长,或谓亭父。”扬雄《方言·三》:“楚东海之间,亭父谓之亭公,卒谓之弩父,或谓

  • 掌禽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羽人置,掌征收禽类及其羽毛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下设掌禽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参见“羽人”。

  • 县主记掾

    县门下吏名。汉代县廷与郡府一样有一个专管记录、簿书的记室,相当于一个曹。其吏员有主记掾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录事史之上。此外又有记室史、记室书佐、主记书佐,而主记、记室均为主记

  • 兵马都钤辖

    官名。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,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,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。金朝于京兆、咸平府置,掌巡捕盗贼。

  • 神略总管

    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略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
  • 一等参谋官

    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随同总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官名,也是参谋官的等级名。清朝光绪30年(公元190

  • 待补法

    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