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勾当公事

见“干办公事”。


官名。亦称勾当官。勾当为主管之意,唐始用为职衔名称。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记琦“拜监察御史,勾当江淮租庸使。”宋置勾当公事,孙逢吉《职官分纪》卷三十说:“国朝康定元年(公元1040年)诏三司举系通判资序朝臣二人充三司勾当公事。”南宋以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为“干办公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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