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堂道
官名。明朝于河南、浙江二省设,为所在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河南、浙江间设协堂道,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。清代废。
官名。明朝于河南、浙江二省设,为所在省布、按两司佐官参政、参议、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,以其中一人担任。
专职道员名。明代于河南、浙江间设协堂道,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。清代废。
官名。金朝宣徽院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北魏时期的军事镇戍机构。镇的建置起于刘石、苻姚时, 其时有杏城、三堡等镇。北魏初建置渐多,太武帝时普遍设置,至孝文帝时逐渐废除,尤以太和十一年(公元487年)至迁都前后所废最多。军镇制度在全国推行的时
官名,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。直,通值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角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五年(公元1899年)任命商务大臣,次年任命会办商务大臣。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成立“商部”,参见该条。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为“翰林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。明洪武十八年(1385)始定,给以禄米,于诸司观政,使其谙练政体,然后擢任之。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,六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、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。三年后即选京职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; 普通六年(525)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
官署名。明、清五城兵马司之一。凡京城内外,划境为五,其中间地域属该司,掌巡捕盗贼、疏理街道及囚犯、火禁之事。明朝设指挥一人,正六品,副指挥四人,正七品,吏目一人; 清治置,改副指挥只设一人,俱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