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使
见“宣徽院”。
见“宣徽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五德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普通六年 (525)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六班。陈置为五威将军之一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见
吏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吏部郎为小选、为省眼”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说:“至于铨选,其制不一,凡流外、兵部、礼部举人,郎官得自主之,谓之小选。”
东宫武官名。隋置于左右卫率府,员额各八人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军阶正参领,正三品。佐正使掌处事。宣统元年(1909)撤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所掌之侦缉机构。始置于正德三年(1508)。时宦官刘瑾专权,置以侦缉官民隐事,并用以控制原有宦官特务机构东厂和西厂。五年,刘瑾被杀,遂革。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直属机构。明武宗时宦官刘瑾
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参见“度支部左侍郎”。
①官名。亦称邦右校。战国赵置,主管兵器铸造。②官署名。详见“右校令”、“右校署”。1、官名,又名邦右校,战国赵置,掌制造兵器。见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。2、官署名,秦置,汉因之。初置前后左右中五校,后仅置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宫苑副使、左右骐骥副使、内藏库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置为散阶称号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德将军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。三十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