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时有此官,掌徒役。曹植《应诏》诗:“命彼掌徒,肃我征旅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专管交通部经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京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司事,永乐十八年(1420)随清吏司并罢。
军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:属陆军部,掌检阅陆军部队。实际上是因人设事。
官名。为审计院的长官,见“审计院”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同知审官院置,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八月,以御正职亲任重增置,天官府属官,员四人,正六命。后罢,静帝大象元年(579)二月复置,亦称大御正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其职掌参见“御正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置,为都护府次官,位都护下。大都护府所置为正四品上,上都护府所置为从四品上。宋朝无职掌,不常置,仅为寄禄阶官,位在太常少卿上。官名。唐代与元代均置,见“都护府”。
①官名。《周官》地官之属,掌市之政令,度量禁令,为一市之长。新莽更名市令、市长置,职掌市场政令,正度量,息讼争,止奸商,管理集市贸易。时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掌商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