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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领

①清朝八旗组织中之中层编制单位。即“甲喇”。②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长官。满语称甲喇额真、甲喇章京、札兰额真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汉名为参领。满洲、蒙古、汉军八旗均置,位在都统、副都统之下,佐领之上。正三品。满洲每旗五人,共四十人; 蒙古每旗二人,共十六人; 汉军每旗五人,共四十人。掌颁都统之政令达于佐领,并审定佐领所办之事。又护军营、前锋营、骁骑营等亦置,详“护军参领”、“前锋参领”。

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满语称甲喇额真或甲喇章京,满洲八旗、蒙古八旗、汉军八旗和护军营、前锋营等都设参领、副参领(佐领),参领为正三品,副参领(佐领)为正四品。位在旗的长官都统(满语称“固山额真”)和副都统(满语称“梅勒额真”)之下。参看“八旗制度”条、“八旗都统”条和《清朝文献通考·职官·武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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