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巴牙喇壮达”。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二人,办理文移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。掌承院长、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。
官名。即中校丞。
太平天国省试典试官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官名。清朝盛京户部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路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路分上下两等,十万户以上为上路,但地势冲要而户口稍减的也得列为上路。
见“江浙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佐尚书整理部务,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豫王”演变而成。天历甲申四年(1854),封胡以晃为豫王,后革去,改称“天豫”始有是爵。位在燕爵之下,为六等爵之第五等。系衔加“天”字,又别冠一字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