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调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见“司调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调下大夫”。
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,即“参选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厩局的主官。见“尚厩局”。
官名。晋于王国置陵长、庙长,分掌王国陵、庙之事。南朝梁陈沿置。
市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参议员依据《市参议员选举法》的规定产生,其名额在人口二十万之市为十五名,超过二十万者每增加人口五万则增加一名,任期一年,得再被选。在任期中不得兼任本市政府及其他机关的职务,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领诸路群牧之事,长官为总典群牧部籍使。
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在河渠之地,掌修治堤岸等工程所用材料场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八○“元祐元年六月”条记“王寅夏国遣间使春约勒阿拉雅赛进贡。”春约为勒阿拉雅赛的官称。同一事,“宋会要辑稿·蕃夷七》译作“创祐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带宿卫军士,负责宫廷侍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、内务府及各王府所设管辖匠役之官。内务府司匠正八品,王府司匠从八品,工部、内务府制造司匠从九品。此外,尚有副司匠、委署司匠等名目。吏员名。清制,内务府营造、广储两司所属造办器物的库作,均
官名。明朝工部所属营缮所置,二人,正八品,为所正之贰,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。南京工部营缮所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