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九九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司隶

司隶

① 官名。(1) 《周礼·秋官》属官,设中士二人,下士十二人。职掌管理使役奴隶刑徒,捕治盗贼,负责王宫及郊野馆舍的治安。西魏末、北周复置,隶秋官府。以司隶下大夫、小司隶上士为正副长官。辖掌罪隶、掌走隶、掌戎隶、掌狄隶、掌徒中、下士。(2) 西汉大司空属官。哀帝即位时置,位比司直,掌监察。参见“司隶校尉”。(3) 十六国汉地方行政长官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 “置左、右司隶,各领户二十余万,万户置一内史,凡内史四十三。”② 司隶校尉及其所辖地区的简称。③ 官署名。见“司隶台”。


官名。1、周始置,掌捕盗贼,管理奴隶、俘虏,使之服劳役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隶》:“司隶掌五隶之法,辨其物而掌其政令,帅其民而搏盗贼,役国中之辱事。”

2、官名,为司隶校尉的省称。汉武帝征和四年初置,司隶校尉持节、领兵,掌察举京师、三辅、三河、弘农非法者,捕巫蛊,督大奸猾。后罢其兵。元帝去节,成帝省,哀帝复置,但为司隶,冠进贤冠,属大司空,比司直,掌察太子以下。东汉亦置,并领一州;有从事官十二人:都官从事,掌察举百官犯法者;功曹从事,掌州选署及众事;别驾从事,校尉行部,则奉引,录众事;簿曹从事,掌财谷簿书,察举非法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苏章传》:“及熲为司隶,以礼辟不韦,不韦惧之,称病不诣。”

3、魏晋司隶与二汉同,司隶于端门外坐,在诸卿上。

4、后周有司隶下大夫,掌五隶及徒者。隋炀帝置司隶台,有大夫一人,掌巡察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司隶台大夫一人,正四品,掌诸巡察。别驾二人,分察畿内,一人案东都,一人案京师。”唐不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散员士

    官名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3)十二月置,申景义曾任之。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  • 左右中牧官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左右中牧官都尉三人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边郡苑马。属官有司马各一人,晋改称左右中典牧都尉。

  • 补褂

    服饰名。参见“补服”。

  • 西绫锦院使

    官名。北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。亦称西绫锦使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

  • 同都督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始置,以执政兼任,为都督府副长官。

  • 擢用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不拘流品,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。凡经博学宏词、经济特科、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,以及会推、保举荐擢之人才,均属此例。

  • 都水令

    官名。即都水监长官,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改都水使者置,增为四品,后增为从三品。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复改都水使者。参见“都水使者”。官名。为都水监的长官。隋大业中改都水监为都水令。武德中沿置,贞

  • 外府少卿

    官名。即太府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少卿。

  • 北院使

    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
  • 大清银行正监督

    官名。清末大清银行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设。定额一人,正三品,简任,任期五年。总理全行事宜,并为该行理事会议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