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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签大睦亲事

官名。金置,泰和六年避睿宗讳,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,改同签大宗正事为同签大睦亲事,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


官名。金置,由同签大宗正事改称。见“同签大宗正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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