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回科
官署名。明朝及清初钦天监所属机构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设回回司天监。三年,改称回回钦天监。三十一年,罢监设科,隶钦天监。掌以回回之法推算天行之度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十四年省。
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原为回回司天监,洪武三十一年(公元1398年)罢,隶钦天监设回回科,掌回回历法。清初沿设,顺治十四年(公元1657年),因回回科推算虚妄,遂罢废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及清初钦天监所属机构。明洪武元年(1368),设回回司天监。三年,改称回回钦天监。三十一年,罢监设科,隶钦天监。掌以回回之法推算天行之度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十四年省。
明钦天监分科之一。原为回回司天监,洪武三十一年(公元1398年)罢,隶钦天监设回回科,掌回回历法。清初沿设,顺治十四年(公元1657年),因回回科推算虚妄,遂罢废。参见“钦天监”。
官名,为左都候的副长官,佐候行其职。详见“左都候”条。
官文书名。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,皇帝降“批答”答复,以示厚遇;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秩,正五品,掌内府饮食。
宫内给使名。宋置于内侍省,以内侍亲属充任,以十年为限。辽三班院中亦置,其地位在都知之下。
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陈俊传》:“其秋,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,别击金门、白马贼于河内,皆破之。”武官名。东汉置,掌征伐。陈俊曾任此职,见《东汉会要·职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仪卫正、仪卫副各一人,后增副一人。司仗六人,后改为典仗。掌王府侍卫仪仗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曾改王府仪仗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明代王府仪卫机构。设仪卫正一人
官制用语。指官吏调动职务,有平迁、超迁之分。以积功久次 (功劳资历) 循序而升者为平迁,有特殊功绩或才能优异被越级提拔者为超迁。官吏贬职降级,亦称左迁。升迁,指低品位迁至高品位,或一官迁至他官、品位相
官名。南宋光宗庆元二年(1196)置,为特恩所授贴职。官名。南宋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县政府内部科室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掌理县预算所需事实的调查,县各机关及乡(镇)公所岁入岁出的各项会计事项、县各机关会计报告的总核记载及总报告的汇编、县各机关会计事务的
官名。即兵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兵部侍郎。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武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