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门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城门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城门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
警官名。清末内外城各区巡警分厅所辖分区警署的副长官,以八品警官充任,后改称副区长。参见“区官”。
“进奏院”简称。
官名。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,为五曹尚书之一。两晋、南朝皆置,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。魏、晋、宋、陈皆三品,梁十三班。北魏初亦置,后改置度支尚书。唐人修《隋书》,避唐太宗讳,改称“左户尚书”。官名,三国魏改民
官名。清末法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部的长官,见“法部”。
官府治事之所。《晋书·谢万传》: 太原王述“为扬州刺史,万尝衣白纶巾,乘平肩舆,径至听事前,谓述曰”。亦作“厅事”。
官名。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“提领所”和一些不同名称的“局”等官署设同提领,多为九品,位在提领之下,副提领之上,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抽分场提领所》:“凡十处……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内史中大夫御史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高祖十一王传》:“(高洋)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(高)渔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本路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西京大同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