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火器营
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清朝火器营之设于京师城外蓝靛厂者。专习鸟枪,营兵为鸟枪护军,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。设翼长一人,署翼长营总一人,营总三人,鸟枪护军参领四人,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,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,分掌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官名。①北魏朝廷派遣主管某一地区和籴事务的使者,或称和籴大使。②唐德宗时,度支以边储无备,置此与边民和籴。穆宗长庆元年(821),因经年无效徒扰边民而罢。官名。北魏始有和籴之制,《魏书·食货志》谓“收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成立,为全国最高科学研究机关,直属国民政府,以研究为宗旨,实行研究,并指导全国科学研究,奖励研究事业。设院长一人,总理院务,下设总办事处主持行政,分物理、化学、工程、地质、天文、气象
元朝侍卫军事机构合称。指左卫、右卫、前卫、后卫、中卫五个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又称五卫汉军。
汉朝选举科目。始于文帝前二年 (前178),两汉因之,多与贤良并称为贤良方正。晋朝沿袭此制。清朝科举中有孝廉方正之名。汉朝选举官吏的科目之一。汉朝取士之制有方正科,始于汉文帝,多与“贤良”合称“贤良方
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之政令。
官名。清乾隆十六年(公元1751年)置御船处,管理奉宸苑、圆明园、清漪园御舟事务。主官为管理大臣,无固定员额;下设司员、笔帖式、司匠、催长、水手、网户等,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。
① 官名。商朝置。原指驻守在边疆的武官,后成为侍王左右的史官。西周史官分太史和内史两个系统。内史系统包括内史、作册内史、作命内史、尹氏、内史尹氏等职名。春秋又有南史、左史、外史等职名。战国增置御史、柱
官名。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。佐院长掌院务。详“法制院副院长”、“弼德院副院长”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兼衔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明旧制,分设守道、巡道,辅佐藩、臬二司办理地方政务,乃省与府州之间之地方长官。皆带原品衔充任。由掌印给事中、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,乾隆十八年(175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