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右监门率府副率
官名。即太子右监门副率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监门副率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二年 (908)置,乾化二年 (912) 废。
即洛阳县尉之一。详“孝廉左尉”条。
宋朝官员役卒随身、傔人合称。宰相、执政、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,其余官员给傔人,由一人至百人不等,给其衣粮或餐钱。
官名。明洪武六年 (1373) 置,二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(988)置,以京朝官充任,与直秘阁通掌阁事。其后,或用为外官贴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复置,为贴职最末一等。官名。宋淳化元年(公元99
官名。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。详见“都镇抚”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低级军吏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。”
西夏第四军官衙。包括行宫司、荐人司、南院行宫三司、马院司、西院经纸寺,沙州经纸寺、定远县、怀远县、临河县、保静县、灵武郡、甘州城司、永昌城、开边城、三处工院、北院、南院、肃州、边境转运司、沙州、黑水、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诏举,郑冠等二人及第。
文书名。紧急文书。称奔命者,言其迅疾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