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北朝置,掌戎杖器械。铠曹参军南齐时公督府置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北魏亦置,如李叔向为徐州铠曹参军,带郭浦戍主,见《魏书·李灵传》。北齐置铠曹行参军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其品秩上州从七品上,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为各府道纪司之长官。府各一人,从九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钤束一府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品秩未入流。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名。清代左右二翼马厂的马,以四百匹以内为一群。每群设牧长、牧副各一人,牧丁七至八人,掌牧养马匹。
官名。清置,为上虞备用处的主官。见“上虞备用处”。
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
科举制举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开元十七年(公元729年)诏举,吴巩及第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崔翘等二人及第。
见“大兵农司”。
秦汉臣民上书皇帝时所用的套语,以表示敬畏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臣等味死上尊号。”汉承秦制,群臣上书皆云昧死言。新莽改为稽首。东汉光武帝因而不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