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过程中,因避亲或违反铨选条法,允许或必须退回原注窠阙,另射他阙,称改注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一。官员原已注授某一差遣,因避亲嫌或违反铨选条法,均须退回原任,另行指射其他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户曹清吏司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石器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《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》,设总办一人,由大元帅简任,必要时得设会办、坐办等以辅助之;下设秘书长一人,秘书四人。公署内分置
宋朝内侍阶官名。隶入内内侍省者,位在入内内品上、祗候小内品下; 隶内侍省者,位在内品上、祗候内品下。
官名。宋朝閤门使、副使阙,则置知閤门事、同知閤门事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,令左武大夫以上称知閤门事,官未及右武大夫者即称同知閤门事。官名。为閤门司的副长官。见“知閤门事”。
即春秋时鲁国的十二个国君,鲁国的国君称“公”。十二公是:隐公、桓公、庄公、闵公、僖公、文公、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、哀公。
官名。西晋置,隶太仆,掌畜牧事务,又别置羊牧丞。北魏亦置。《魏书·宇文福传》: “未几,转骁骑将军,仍领太仆典牧令。”隋朝置为太仆寺典牧署长官,二员,从八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增为从六品。唐朝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为史官,与右国史同掌修国史。多以他官兼领。《三国志·韦曜传》: “为侍中,常领左国史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与右国史共修国史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韦曜传》:“孙亮即位,诸葛恪辅政,表曜为太史令
公人名。宋初置,见“散从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