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状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文书名。官员向皇帝上奏之文书。宋朝则规定在外官员除前两省、在京官员除上殿奏事和大两省外,不能用札子,只准用表状,称奏状。其末云“谨录奏闻,谨状”。状前和封面用黄纸贴事目。
官名。参见“殿中内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始置,协助牧、尹管理本府之事,员一人,序位在左右司郎官之下、列曹郎官之上。北宋亡,遂废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官署名。①西汉始置,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邮驿科程事,以掾主之。东汉、三国魏、晋丞相相国府、太傅府、太子二傅等府亦置,西晋末改以参军为长官。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,隋朝亲王府、诸卫,唐朝亲王府、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开封府置,大观二年(1108)诸州府皆置。掌礼乐、学校、贡举等事务,正八品。
官名。宋朝选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任兵马钤辖,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之事,其官高资深者则为都钤辖。金朝于京兆、咸平府置,掌巡捕盗贼。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。设令、丞、宫教博士等,掌晋阳宫庶务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位在太子内直备身正都督之下。从五品。
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。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,其设置地点,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。这些军政分府(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),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,有的则用军政长、总长
宋朝官名简称。知令即知县令,知录即知司录、知录事参军。
官名,汉置,也称逌人使者,掌每年八月巡行各地,宣传政令,并收集歌谣和方言。参看刘歆《与杨雄求方言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