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公务员任用资格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;二、现任政府雇员,连续服务三年以上,成绩优良者; 四、曾致力于“国民革命”五年以上而有成绩者; 五、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用1933年)三月二十一日公布的《公务员任用法》规定,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,可任用为委任公务员:一、经普通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;二、现任或曾任委任职,经过甄别审查或考绩合格者;二、现任政府雇员,连续服务三年以上,成绩优良者; 四、曾致力于“国民革命”五年以上而有成绩者; 五、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负责主造兵器的官员。战国赵国兵器题铭有“邦右佼(校)”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一。凡烟瘴缺、苗疆缺皆属此类,俱三年俸满,有政绩而无差失者,例即升用。沿海缺、沿河缺历俸升擢视同边俸。边疆水土恶厉,或不到三年即可升迁;其水土非甚恶劣,苗疆非甚
官署名,秦称典客,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,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,王莽改称典乐,东汉仍称大鸿胪,其长官也称大鸿胪,为汉九卿之一,俸中二千石;副长官为丞,比千石。西汉时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,及
官名。金置,泰和六年避睿宗讳,改大宗正府为大睦亲府,改同签大宗正事为同签大睦亲事,与其他长官共掌敦睦纠率宗属钦奉王命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大宗正府》。官名。金置,由同签大宗正事改称。见“同签大宗正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厘金税务事项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年(1664)设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由统领于本翼前锋侍卫内选拟引见充补。佐“协理事务前锋参领”掌章奏文移。
官名。①宋朝军职。充当皇帝近卫的班直诸班,设都知、副都知和押班作统兵官。有散直左班都知、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等名目。②宋朝内侍官。为宦官最高职事。入内内侍者设都都知、都知、副都知、押班等,内侍省设左班
见“行用库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置,以大将总帅府军马事。设兵马都元帅、副元帅、同知元帅等。金朝战时临时设置,掌统军,事讫即罢。太宗天会二年(1124)时宋用兵时置,掌金、宋边境军事。次年,更西南、西北两都统府为元
枢密直学士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