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部咨议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育有所建议亦可随时分别函呈,以备采择。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顾问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置。非实缺,无定员。分四等,一等视丞,二等视参议,均由学部奏派,三等视郎中、员外郎,四等视主事,均由学部委派。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,随时咨询。该官于教育有所建议亦可随时分别函呈,以备采择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参见“定科郎”。官名,又名定科郎,三国魏置,为定课曹长官,掌制定律令,考课州郡。详“定科郎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常寺置,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清商部丞。隋唐五代皆置,隋令二员、丞二员、乐师八员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乐师为乐正,置十员; 唐朝令一员、丞一员,另有乐正,掌祭享钟律,
官署名。亦称“鼓厅衙门”。清朝通政使司兼领之机构。登闻鼓厅置于唐,宋朝设有登闻鼓院,受理官民建议或申诉。明于都察院设登闻鼓,军民有冤而有司不为审理,许具状通政使司; 又不为转达,可击鼓鸣冤。清始置厅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五年(491)官品令为九品下,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。
宋朝文臣寄禄官阶通称。
官署名。汉朝有西域都护府,详“西域都护”。唐朝分置于边境地区,有大都护府、上都护府之别,设大都护、副大都护或都护、副都护等官,管辖区境内军政及民族事务。属官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功、仓、户、兵、法诸曹参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见“僧录司”。
官署名。①清朝内务府所辖三院之一。与上驷院、奉宸苑合称“内三院。顺治十八年(1661),改兵仗局设。掌陈设御用兵仗、修造器械及本院官员奖惩、俸饷诸事。置兼管事务大臣,无定员。另设卿二人,郎中一人,主事